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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入公幼(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相關訊息,請參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跨階段教育安置工作實施計畫(附件1)辦理。
二、辦理對象:於111學年度欲入公幼(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
三、申請時間: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至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四、繳交資料:
(一)臺南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審查表(附件2)

(二)鑑定安置摘要表(附件3)
(三)身心障礙證明相關文件。
(四)戶籍賸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紙本資料(不分區)一併寄送「永華特教中心」(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412734。
五、有任何疑慮,請電洽永華特教中心06-2412734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