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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檢舉犬隻

  • 發表人:新東路住戶
  • 發表時間:112-01-05 16:49

文章內容不公開

    • 回覆者:許慧君
    • 回覆時間:112/1/6 下午 04:52:39

    先生(小姐)您好:有關您來信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業經本所民政及人文承辦人瞭解與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本所於112年1月6日至實地訪查(新東路一段77巷38號)無經營之成功幼稚園,園內飼養2隻犬隻,人員經過皆會狂吠,已請飼主管好自己愛犬,如未改善,建請臺端向警察單位(東山分駐所06-6800024)或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06-2686751)反應。
    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承辦人黃玉燕(電話:6802100轉118)連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東山公所區長呂煌男暨全體同仁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