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荔枝」111年3月下旬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申報公告
救助項目:荔枝(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黑葉荔枝,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
救助額度為標準。)
受理時間及地點:
日期:5/17(二)至 5/26(四)
地點:東山區公所綜合大樓1F(原鄉民代表會大樓)
受理時間:8:30-11:30;13:00-16:30(假日:8:00-16:00)
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 身分證(影本)、印章
2. 土地謄本或權狀(影本)
3. 農會存摺影本
4. 代耕書,另承租公有土地者須檢附租賃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