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辦理對象:於109學年度欲入公幼(含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
二、申請時間:108年12月2日(星期一)至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三、繳交資料:
(一)臺南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安置審查表(附件1)
(二)鑑定安置摘要表(附件2)
(三)障礙證明相關文件。
(四)戶籍賸本(3個月內)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紙本資料(不分區)一併寄送「永華特教中心」(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412734。
五、有任何疑慮,可來電永華特教中心06-2412734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