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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區轄內105年度(農路及野溪等)災害緊急應變搶險與搶修開口契約工程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5/03/08

[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標案名稱]東山區轄內105年度(農路及野溪等)災害緊急應變搶險與搶修開口契約工程
[標案案號]105024
[機關代碼]3.95.67
[單位名稱]行政課
[機關地址]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行政課麥小姐農建課黃先生
[聯絡電話](06)6802100分機114及143
[傳真號碼](06)6802235
[電子郵件信箱]mai29@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5139其他土木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9,264,7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5萬元整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期間截止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公告日]105/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2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1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時間]105/03/22 17:00
[開標時間]105/03/23 09:00
[開標地點]本所行政課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1)基本資格:符合營造業法第三條之丙等综合營造業(含)以上之營造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第四、七、八、十一頁)。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正本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者,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準)註明採購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5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每家最多可領3標。(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發包)現金洽購。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開標地點]:本所會議室。
[其他]: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電話:06-6802100,傳真:06-6802235。4.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捐稽徵機關開立採購契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或於本市郵政機構購買等值之印花黏貼。5.本採購案原訂截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辦公時,其異動時間詳如投標須知。6.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7.本採購以不分項單價方式決標,合約金額與數量為預估,實際施作以採購金額為上限。
8.本採購依臺南市政府辦理天然災害搶險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