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公告日:105/02/23[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標案名稱]105年度臺南市東山區里長投保1年期人身團體保險
[標案案號]105017
[機關代碼]3.95.67
[單位名稱]行政課
[機關地址]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行政課麥小姐民政及人文課尤小姐
[聯絡電話](06)6802100分機114及138
[傳真號碼](06)6802235
[電子郵件信箱]mai29@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12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2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原公告日]105/02/19
[更正公告日]105/02/2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12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5/03/01 17:00
[開標時間]105/03/02 09:00
[開標地點]本所會議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05年3月25日零時起至106年3月25日零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1)基本資格:H501011人身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人身保
險之行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
定增刪後勾填):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3.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4. 單價分析表正本5.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7.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者,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準)註明採購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每家最多可領3標。(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發包)現金洽購。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本所會議室。
[其他]: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無押標金者不適用)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電話:06-6802100,傳真:06-6802235。4.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捐稽徵機關開立採購契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或於本市郵政機構購買等值之印花黏貼。5.本採購案原訂截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辦公時,其異動時間詳如投標須知。6.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7.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特殊需附加說明的:
本案已奉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含以上)廠商之報價單或企劃書,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驗收後付款:契約驗收後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百分之 100 ,於驗收後 30 日內撥付。
保險期間:自105年3月25日零時起至106年3月25日零時止。若未能保險期間前招標延續本保險案時,由廠商依照本契約之保險規劃及數量說明書之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履約至機關新契約完成止,其保費之計算,依據該年度保費按日計算。
差額保證金,待保險期間履約完畢後發還。
本次更正項目:規範及數量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