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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區青山里埤角茄苳溪橋新建橋樑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決標公告
公告日:108/07/26

 

[機關代碼]3.95.67
[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行政課
[機關地址]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行政課麥小姐農業及建設課林先生
[聯絡電話]06-6802100分機114及137
[傳真號碼]06-6802235
[電子郵件信箱]mai29@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08055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標案名稱]東山區青山里埤角茄苳溪橋新建橋樑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共同投標]否
[是否屬契約變更]否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開標時間]108/07/03 09:00
[原公告日期]108/06/2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1,499,993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算金額]1,499,993元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是
[補助機關代碼]3.95.11
[補助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1,499,993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東山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89656944
[廠商名稱]宏昇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是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 金華路一段331號
[廠商電話]06- 6560186
[決標金額]1,499,993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是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否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0元
[履約起迄日期]108/08/01-109/06/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否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東山區青山里埤角茄苳溪橋新建橋樑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宏昇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是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序位第一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1,499,993元
[決標金額]1,499,993元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1,499,993元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李懿仁 已退休
楊仁榮 已退休
周立德 已退休
楊濟賓 約僱人員
黃偉思 農業及建設課課長
陳俊榮 行政課課長
張政郎 主任秘書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08/07/25
[決標公告日期]108/07/26
[契約編號]108052
[是否刊登公報]是
[總決標金額]1,499,993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否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67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是 ,實地監辦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是 ,書面審核
[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書面審核監辦核准人職稱姓名]區長董麗華
[附加說明]議約紀錄表如下:
1. 本契約內容經甲乙雙方議定如下,餘如稿本無異議。
(1)、 本案廠商設計監造費僅能請領至採購金額上限,倘若後續辦理變更設計及相關工作導致設計監造費超出採購金額,將僅能請領至採購金額。
(2)、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始履約之日起28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本表為契約之一部分,若有不一致之處,其優先順序優於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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