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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職場霸凌宣導

  1. 行政院來函略以:為營造合理友善公務職場,並避免同仁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使其安心投入工作,請各機關全面檢視機關之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規定,強化員工保護、縮短調查時程及落實執行等機制。
     
  2. 重申各級機關首長及主管人員,均需秉持理性溝通,不應該有辱罵、霸凌等情形發生,並落實公務人員的心理輔導相關機制,營造合理的工作環境,避免憾事發生。
     
  3. 本所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落實建構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市府訂有「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機制建議作為」。請參閱附檔。
     
  4. 本所業於本所公告欄張貼、網頁公開揭示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之專責人員及申訴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
     
  5. 霸凌申訴平臺:除本所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業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並由該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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