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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3/03/28

[機關代碼]3.95.67
[機關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 行政課林小姐及民人課陳小姐
[聯絡電話] (06)6802100#114及103
[傳真號碼] (06)6802235
[電子郵件信箱]mii@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3012
[標案名稱]113年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384,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38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384,000元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未訂底價依據] 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登記有案之旅行業。(如規定需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由招標機關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填寫)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招標機關應視個案特性需求擇定廠商條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旅行業執照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者,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準)註明採購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每家最多可領3標。(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發包)現金洽購。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其他]: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否則為不合格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無押標金者不適用)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電話:06-6802100,傳真:06-6802235。4.廠商得標後應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5.本採購案原訂截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辦公時,其異動時間詳如投標須知。6.本案評審委員名單:鄭添福、陳瑞榮、蘇于倩、曾柏誠、陳俊榮、李和紜、白世彬。7.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8.更正報價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03/27 08:5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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