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小姐)您好:有關您來信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業經本所民政及人文承辦人瞭解與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本所於112年1月6日至實地訪查(新東路一段77巷38號)無經營之成功幼稚園,園內飼養2隻犬隻,人員經過皆會狂吠,已請飼主管好自己愛犬,如未改善,建請臺端向警察單位(東山分駐所06-6800024)或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06-2686751)反應。
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承辦人黃玉燕(電話:6802100轉118)連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東山公所區長呂煌男暨全體同仁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