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中低收入兒、少生活扶助,其計算人口及審核標準為何?

一、計算人口:除兒、少外。
(一)父母或監護人。
(二)與父母、兒童及少年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
(三)兄弟姐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二、審核標準:
(一)最低生活費未達1.5倍(10244*1.5=15366元)補助1900元。
(二)最低生活費1.5~未達2.5倍(10244*2.5=25610元)補助800元。
(三)動產平均每人不得超過15萬元。
(四)全戶不動產不得超過6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