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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津貼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共同要件:申請人需1.年滿六十五歲。2.在國內設有戶籍。3.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國民。4.申請人需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未有下列各款情事者,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每月新臺幣三千元。
一、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二、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 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
三、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與者。
四、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五、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