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道路交通安全宣導事項,請參照。

說明:

一、本次宣導主題:「避讓救護車,救人救災最優先,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二、請各單位一併協助刊載避讓時機與避讓方式;民眾行車 時,請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其措施如下:

(一)路段中與救護車同向:1、同向或雙向僅有1車道路段,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2、2車道路段,救護車利用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其他車輛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3、3車道以上路段,中間車道應空出讓救護車行駛,其他車輛應完全駛離至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

(二)交叉路口遇到救護車:1、交岔路口應盡量保持淨空。2、除同向車道靠右側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

(三)慢車遇到救護車: 1、於道路上行駛或停止時,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2、於單行道時,應暫時停靠於道路兩側適當地點,供救護車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