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自111年3月10日起至3月21日止救助項目為:草莓受理地點:東山區公所農建課受理時間 8:30-11:30;13:00-16:30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1. 身分證、印章2. 土地謄本或權狀正本3. 農會存摺影本4. 代耕書,另承租公有土地者須檢附租賃契約
受理日期自111年3月10日起至3月21日止
救助項目為:草莓
受理地點:東山區公所農建課
受理時間 8:30-11:30;13:00-16:30
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 身分證、印章
2. 土地謄本或權狀正本
3. 農會存摺影本
4. 代耕書,另承租公有土地者須檢附租賃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