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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草莓」111年2月寒流等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申報,請參照。

受理日期自111年3月10日起至3月21日止

救助項目為:草莓

受理地點:東山區公所農建課

受理時間 8:30-11:30;13:00-16:30

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 身分證、印章

2. 土地謄本或權狀正本

3. 農會存摺影本

4. 代耕書,另承租公有土地者須檢附租賃契約